Sunday, April 19, 2009

致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的一封公開信 -- 執法者,你懼怕的究竟是甚麼?

( 副抄致澳門治安警察局代局長李小平)

近期本會收到不少前線新聞仝業的投訴,執法部門多次在私人投資或公共工程地盤搜出大批黑工,引發社會強烈迴響,但在新聞背後,這些打擊黑工行動卻是在「無聲無息」中進行。政府要體現打擊黑工的決心,在社會起警惕之效,加強掃蕩理應是光明正大之事,但以往治安警察局通知傳媒到事發地盤採訪的安排不知從何時起消失了,取而代之,前線記者得到的竟是翌日治安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輕描淡寫的一些黑工數字和發放幾張相片。

至於發佈內容是否簡單,基於警務人員和記者有不同的職責,專業角度各異,確實有一定認知上的差距,例如:本著對新聞事件的求證、求真精神,深入挖掘新聞背後故事的職責,因此,記者有必要到訪新聞第一現場,了解掃蕩行動的實際執行情況,為無限個可能的問題尋找答案:被捕黑工數目有多少?聽到風聲竄逃的漏網之魚又有幾多?為何地盤出入閘口有保安把守,仍有大量黑工在地盤內通行無阻?中間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誰應負上責任?是發展商、分判商、工頭,還是保安公司?為何本地工人要離場、大批黑工可留低?執法部門是如何監管?拘捕行動有無遇到反抗?前線警員在危機四伏的地盤中制伏黑工,本身安全又隱藏多少風險?

凡此種種,都是記者在現場觀察、關注和亟須跟進的細節,恐怕官方單向發佈的訊息難以一一代筆。很遺憾,在一個缺乏透明度的機制下,記者的採訪權被剝奪,市民的知情權被蒙蔽,社會監督作用被弱化。另一個令人憂心的問題是,取締黑工行動被低調化處理,這一政策轉向未知是意味當局針對傳媒、還是對黑工問題的政策有變?

同樣問題亦發生在治安警察局面向傳媒的突發事件訊息通報機制上,從近年的實際運作中可見,經過當局篩選、有傾向性發佈的通報機制,可說是幾近名存實亡。近年不少涉及人命傷亡的嚴重交通事故、可能危害社區安全的突發事件,不是在事發後平均半小時後才獲得通知,就是被完全滅音,銷聲匿跡。

事實上,因公權力之名壟斷資訊發放權,封鎖新聞源頭,令傳媒無法及時得知訊息,翌日出現在新聞版面的篇幅自然少得多,甚至是「零報道」, 造成的輿論效應、對政府的壓力亦相應減少。但「零報道」並不等於「零罪案」、「零意外」、「零危機」,不代表街頭搶劫減少了、性犯罪消失了、颷車黨收斂了、毒品問題遠離了、青少年犯罪消失了、家庭暴力絕跡了、本地人對病態賭博真的免疫了。降下資訊的鐵幕,並不代表澳門社會比以前太平了!和諧了!相反,這些每日不斷在社區發生、不斷被掩蓋的突發事件,背後涉及的社會危機只會像深藏的計時炸彈般,隨時在市民毫不防避的情況下引爆。

今時今日,弱化傳媒,並不能阻止事件經公眾口耳相傳,在網上平台中迅速傳播和廣為談論;封鎖新聞消息源頭,並不能操控輿論,擁有重整事實的主導權。相反只會導致更多未經證實的傳言四散,影響公眾的情緒和造成更多疑惑。

若未能建立執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警民互信,從何談起?環顧澳門以外很多地方,特別是內地近年已走向政府資訊公開、致力提高突發事件透明度的大趨勢,澳門治安警察局又怎可倒行逆施?

本會再次促請當局檢討現行突發事件通報機制的運作模式,兌現「在事發後五至八分鐘完成通報」的承諾;在不影響調查保密的前提下,涉及公共安全和秩序的突發事故,不應存在過濾性發佈;同時進一步完善通報機制,即時通報內容包含更多事故現場的基本資訊,以交通事故為例,應加入傷者人數、基本傷勢(如:有無人被困?),涉及車輛數目和種類(如:校車、旅遊巴、泥頭車等重型車輛應指明)。此外,聯合打擊黑工行動,無論涉及黑工的人數多寡,也應恢復以往通報傳媒的安排,讓記者有機會到現場採訪。

澳門傳媒工作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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